胶州市公安局胶州市文明办招募文明交通志

2020-11-13 来源:不详 浏览次数:

胶州市公安局、胶州市文明办拟向社会公开招募文明交通志愿者名,在胶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协助交通管理。有关事项如下:

一、志愿服务时间

年9月1日至9月30日。对在志愿工作期间表现较好的志愿者,以后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时,符合录用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男性,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年9

月1日至年8月30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履行招募岗位所需的能力和身体条件;

(六)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嗅觉迟钝,无口吃,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无肢体功能障碍,无心脏病、高血压等慢性疾病及传染性疾病,无其他影响文明交通劝导行为的疾病,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

同等条件下,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及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优先招募。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募: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或有吸毒史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或曾在胶州市公安局从事辅警工作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初步审查和资格审查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信息发布:招募信息在胶州人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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