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生军校招生录取政策与实施办法报考
2017-1-4 来源:不详 浏览次数:次国防生、军校招生录取政策(官方版)
根据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关于做好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军训〔〕83号),今年28所军队(含武警部队,下同)院校在我省招收青年学生名,40所普通高等学校在我省招收国防生名。为确保招生工作圆满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对象条件
报考军队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的青年学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普通中学高中毕业,未婚。
(二)年龄不得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止时间年8月31日)。
(三)参加由军队组织的政治考核、军检,结论均为合格。
符合条件的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军队和国防生院校,取消普通高中往届毕业生报考限制。
二、严抓政治考核
1.组织领导。政治考核由省军区统一领导,县(市、区)人民武装部会同县级招生办公室、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所在中学具体组织实施。
2.考核程序。
①考生可自行向学校所在地县级人民武装部申领《政治考核表》(附件三),或从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北京那所医院治疗白癜风最好白癜风中医治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