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触过结核病人,就一定会被传染吗
2016-12-12 来源:不详 浏览次数:次结核病是由结核杆菌感染引起的慢性传染病。结核菌可能侵入人体全身各种器官,但主要侵犯肺脏,称为肺结核病。是青年人容易发生的一种慢性和缓发的传染病。潜伏期4~8周。其中80%发生在肺部,其他部位(颈淋巴、脑膜、腹膜、肠、皮肤、骨骼)也可继发感染。人与人之间呼吸道传播是本病传染的主要方式。传染源是接触排菌的肺结核患者。随着环境污染和艾滋病的传播,结核病发病率越发强烈。除少数发病急促外,临床上多呈慢性过程。常有低热、乏力等全身症状和咳嗽、咯血等呼吸系统表现。侵入不同部位表现不一。肺结核早期或轻度肺结核,可无任何症状或症状轻微而被忽视,若病变处于活动进展阶段时,可出现以下症状:多在午后体温升高,一般为37~38℃之间,患者常伴有全身乏力或消瘦,夜间盗汗,女性可导致月经不调或停经。
1.肺部结核
咳嗽、咳痰是肺结核最常见的早期症状,痰内带血丝或小血块。
2.胃部结核
临床表现很不一致,有些无症状或很轻微,有些类似慢性胃炎、胃癌、多数似溃疡病,患者有上腹部不适或疼痛,常伴有反酸嗳气,腹痛与进食无关。除胃症状外还可伴全身结核症状,如乏力、体重减轻、下午发烧、夜间盗汗等。
3.肝结核
最常见的症状为发热和乏力。其他症状有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胀、腹泻。发热多在午后,有时伴畏寒和夜间盗汗;有低热者也有弛张型者,高热可达39~41℃。身患结核病者可长期反复发热。
4.肠结核
临床表现在早期多不明显,多数起病缓慢,病程较长,如与肠外结核并存,其临床表现可被遮盖而被忽略。因此,活动性肠外结核病例如出现明显的消化道症状。结核病的误区1:得了结核病就治不好?
结核病的治疗原则是:早期、联合、适量、规律和全程用药。只要患者能够和医生很好的配合,有信心、有毅力的坚持规律用药。除非耐多药或不能耐受药物副反应者,95%以上的结核病人是可以治愈的。
结核病的误区2:接触了结核病人就会被传染。
并不是所有类型的结核病都具有传染性。开放性肺结核常常具有传染性,而肺外结核病则不具有传染性。此外,结核杆菌侵入体内,潜伏期约4-8周,仅于人体抵抗力低下时发病,结核菌感染发病的机会仅为5-10%,所以普通人不必过于担心接触传染结核病。若是密切接触传染性肺结核患者的,也可预防用药或观察。
结核病的误区3:无症状就等于治愈了。
坚持规范治疗1-2个月,大多数患者就不存在任何不适症状了,但无症状并不等于治愈,结核病治疗一定要在医生指导下规律、全程用药;私自停药不仅会造成病情反复,还可能导致耐药发生,导致结核复治、难治。此外要定期复查,保持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结核病人最好单处一室隔离;外出戴口罩,讲话要同对方保持1.5米以上距离,不随地吐痰;室内经常通风,衣、被经常清洗、曝晒;注意补充高热能、高蛋白质、高维生素食物等;生活有常,戒烟酒,劳逸适度;保持乐观情绪。得了结核病不要怕:肺结核是有免费治疗政策,医院感染科为全县医院,致力于予患者提供规范化、全面化、疗效显著的结核病治疗。在我院免费为您提供抗结核治疗的药物及痰结核菌检查,并且验血与X光胸片检查也有相应的减免。
医院感染科
我院感染性疾病科成立于年6月,是一个集临床、教学等全面发展的科室,现拥有专业的医护团队人员24人;其中副主任医师1人,住院医生7人,护师4人,护士13人。科室医务人员先后到广州八院、医院、医院、医院、遵医附院多次进修学习,诊疗水平得到大幅提升。
科室配有床位32张,拥有先进的呼吸机、除颤仪、监护仪、中心给氧系统、中心负压吸引系统以及先进的污水处理中心和标准的隔离病房。主要收治呼吸系统疾病及各型病毒性肝炎、肝炎后肝硬化、肺结核、艾滋病、伤寒、流行性出血热、手足口病、麻疹、水痘、流行性腮腺炎等各种散发传染病以及感染性肠道病。特色治疗为慢性乙肝、丙肝的抗病毒治疗,并在全县率先开展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多年来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突发感染性疾病救治及各种危重型肝病、肝衰竭的抢救、肝性脑病抢救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临床经验,是我县危重症感染医院;为全县规模最大、设施最完善的感染性疾病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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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结核病需要注意的事项:
在确定治疗原则和选择疗法之前,应确定结核病的类型和现阶段病灶进展及好的情况,并检查肺以外其他部位有无活动性结核存在。同时遵循以下治疗原则:
1.早期病变中的细菌多,药物容易发挥作用;
2.剂量适宜既能发挥最大杀菌或抑菌作用,同时患者也易耐受,毒性反应不大;
3.联合用药可防止耐药性产生,联合用药还可针对各种代谢状态细菌及细胞内外菌选药,已达到强化药效的目的;
4.用药不能随意间断,间歇疗法在剂量及间隔上有特定要求,用法也有一定规律,不属间断疗法;
5.化疗要坚持全程,目的在于消灭持存菌,防止复发,全程不一定是长程。
只有遵循以上五个原则、早期、适量、联合、规律、全程,才能确保治疗彻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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